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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一枝筆去流浪

帶一枝筆去流浪

若是生在古代,
我希望是江湖載酒而行的人。
「江中斬蛟,雲間射雕,
楊柳樹下斜倚,但見滿樓紅袖招。」
那樣的俠客,讓人迷戀。





年輕時讀詩,
讀到李白十六歲仗劍走天涯,
便覺心頭一震,覺得自己很朽,
無劍無風,只有一腔不合時宜的理想,
坐地,愁成。
真正路見不平的經驗,
也只有和一群無聊的野孩子躲在暗處,
拿石頭丟美國大兵囂張疾駛的敞篷車,
小小魯莽勇氣而已。

我記得國中時,
家住在台中的清泉岡,
那時,中清路是一條尚未褪去美帝殖民餘習的街道,
每到週末會有一輛輛閃眼的敞篷車,
從CCK清泉岡基地開出來,呼嘯過街,
附近的酒吧,華燈明滅,
夜闌時,會有酒氣沖天的美國大兵,
左攏右抱,與台籍BAR GIRL嬉鬧,
當時常見美籍黑人軍官肥胖、粗大又多毛的手,
摟著台灣賣笑女子的旗袍細腰,
那是我對於黑人的深刻印象,
小時候直覺的種族偏見,
讓我有一種迷思:覺得黑人是不洗澡的。
印象中,黑膚美兵的手,
在指甲處特別圈出一輪泛白的指拫,
死白的指甲印,襯著黑嚕嚕的粗皮膚,
怎麼看都誤以為雙手沒有洗乾淨…
然後,咧嘴而笑的厚嘴唇親在吧女的粉頸,
我確定,那裡留下一個喇叭似的記號。

當時,簡單的思考判斷,
對於黑人血統的美國大兵,
視之如異類,使得頑皮的我們會拿著弓彈,
躲在暗處,彈小石子,
鏢打呼嘯而過的敞篷車,
有時被發現了,
美國大兵作勢追打,
我們便作鳥獸一哄而散。

很奇怪的是,那些美國大兵好像也不怎麼對我們生氣似的,
每個週末,擁著女人,照樣招搖,
偶爾用大拇指挑逗我們童心,
一副那種「來呀!Catch Me If You Can!」的囂張樣!
他們越囂張,我們這群孩子就越膽怯,
坐在CCK的大門草坪上,
遠遠地狠瞪著他們。
這個遊戲僵持多久,我也記不得了?
直至有一個週末,負責看護大門的憲兵走過來,
看到他們「唰!唰!」的釘鞋靠近時,
還以為他們要抓我們去教訓一陣,
出於保衛的本能,作勢便要衝呀,跑!
沒想到,那兩個阿兵哥大叫:
別跑,要不要進去逛逛呀?

那是我第一次走進清泉岡的哨站以及辦公室,
簡單的辦公室裡,
安放著一張深黑色的大辦公桌,
憲兵大哥說,那是隊長的辦公桌,
我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,
對於那個空間充滿好奇,
現在回想起來那其實是布置十分簡傖的辦公室。
而其間最吸引我的是桌面上斜插著的一支黑色鑲白金的筆,
憲兵大哥說:那是CROSS的鋼筆。
黑白分明的線條,俐落流線,
像一款打理得淨潔大方的女人鬢髮,
我望之再三,然後記住她的名:CROSS,鋼筆。

上高中後,我才知道當時為什麼守衛的憲兵會放行,
讓我有機緣與那支鋼筆邂逅。
因為,他們知道我有一位漂亮的大姊,
而且,其中的一位憲兵,後來變成我的姐夫。
這是人生難以逆料的結局,
但也因為這個印象,我從此很愛在文具店看、鋼、筆。
收藏一枝筆,漸漸成為我雅愛的嗜好。

上了大學之後,
成為老師之後,
生活的重心一直都和文字有不解之緣,
理所當然的仗筆走遍天下,
從編教案、改作業、寫文稿、教編輯,
樣樣都仰賴大大小小的筆,
我喜歡閱讀,隨手一書,就要隨手一筆,
在扉頁間,我有眉批加註的慣性,
也因此,除了鋼筆,更喜用鉛筆。
古代俠客有劍,
我是文人有筆,
筆,因而就變成隨身之武器,
記錄思緒之泉源。

退休之後,有餘閒可以找好店、尋好筆,
對於筆的熱愛,更增十分,
於是,一時之間買氣大盛,
身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筆,以及墨水。
最近籌辦許多活動,每次出勤,
深怕好筆丟失,隨身就抓一枝爛筆來挾帶,
(最常當成替代品的就是王品牛排的黑色鋼珠筆)
幾乎平均每帶出場兩次,就會遺失一支筆,
記錄壯觀,難怪我捨不得帶好筆出門。
姿文老師實在看不下去,
有一天攤開她自製的筆袋,展示她的護筆品味,
我為之驚豔,
於是打鐵趁熱,蒐集了幾塊日本古布,
丟給這位藝術家加工。

多麼美好的今天,筆袋出爐了,
我享有了獨家品牌的美美筆袋,
黑底刺繡的鋪布,線條簡明流暢,
鑲橘的布邊,裹住一款溫暖的顏彩,
裡布是深茶色,好像隨行帶著Espresso,
盈握在手,都要溢滿咖啡香了。
那麼完美的而實用的筆袋,
讓人歡喜之情,無可言喻,
我知道,從此,
我可以勇敢地帶著我的寶貝鋼筆、鉛筆家族去流浪了。

謹以此文感謝巧手慧心的藝術家,方老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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